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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9 15:33:12   作者:科技处    

各院(系)、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2011协同创新中心”: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要求和资助力度

(一)申报范围

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和资助力度

1.专项科研项目

2018年度专项科研项目继续按照“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进行。项目申请人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专项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申请2018年度专项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且项目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7人。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应类别的申请书模版填写有关内容,待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由项目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正式申报材料。资助力度:人文社科专项1万元/项,自然科学专项2万元/项。成果基本要求:论文总数不少于2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该类项目申报不限名额,符合要求的均可上报,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资助力度:10万元/项。

3.重点科研项目

主要资助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展的、与实验室和研究基地方向一致的科研项目,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省教育厅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1项。资助力度:重点实验室5万元/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万元/项。成果基本要求:重点实验室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3篇,研究报告1份;项目研究目标明确,要有基本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研究报告1份;项目研究目标要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为了提升高校服务政府决策咨询的能力,省教育厅将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资助力度与成果要求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4.特别说明

(1)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教育厅取消立项资格;

(2)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添加项目组成员,需征得其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字;

(3)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基本信息必须与校人事处登记的信息一致,申请人须在系统中填写项目组所有成员手机号码,教育厅将核实参加人身份;

(4)2018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均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登录账号、密码与旧系统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首次申请项目的负责人,用户名和密码由科技处统一分配。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在“修改个人资料”中填写真实姓名及详细信息,否则会影响项目申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科研项目

1.2017年9月29日-10月15日:申请人按照模板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2.2017年10月16日:各单位组织专家完成对拟申报项目的论证,按照分配申报指标进行推荐排序,由各院(部、系)汇总后上报科技处,并将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3.2017年10月17-18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

4.2017年10月19-20日:学校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申请书,正式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

5.2017年10月23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1.2017年9月30日: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2.2017年9月30日-10月15日:项目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查新报告、合作协议等材料,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并由各院(系)汇总后上报科技处;

3.2017年10月16-18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

4.2017年10月19-20日:通过学校审核后,正式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7份,A4双面打印);

5.2017年10月23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三)重点科研项目与智库研究项目

1.2017年9月29-30日:各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真组织,按照限定的申报数量尽快安排落实申报工作;

2.2017年9月30日-10月15日:申请人按照模板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3.2017年10月16日: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按照分配申报指标进行推荐排序,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智库研究项目分别排序推荐,由所在院(系)汇总后上报科技处;

4.2017年10月17-18日: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在线填报申请书,科技处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

5.2017年10月19-20日:通过学校审核后,项目申请人正式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7份,A4双面打印);

6. 2017年10月23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联系人:丁昌峰  屈乐  张莹 

咨询电话: 88382127、88382398

科技处

2017年9月29日

附件:(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zip